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全年计划加氢装置阻垢剂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全年计划加氢装置阻垢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20-01-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全年计划加氢装置阻垢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各加氢装置原料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合物(S、N、O及金属类化合物等),使得原料在储存和输送过程中产生了有机和无机物质的颗粒,这些颗粒沉积在原料换热器的管壁上,甚至沉积在反应器的床层上形成垢,使得换热器的传热效率降低,原料流速放慢,同时结垢还会增加换热器和反应器床层的压降,使得进料速度下降,操作周期缩短,更为严重还会迫使装置非正常停工,为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因此加氢装置需向原料油系统中注入阻垢剂,该产品不会影响装置催化剂的活性,而且对后续油品无不良影响。注入阻垢剂后会减缓换热器结垢堵塞速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有利于长周期的顺利进行。
本次招标物资: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承诺的最高单耗计算阻垢剂使用数量,但总量不得超过18.87吨。
最高限价:16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总库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及数量分批交货。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第一次凭卖方
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及炼油厂出具的试用合格说明后挂账付到货物资金额的90%,其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挂账付到货物资金额的90%,留到货物资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见分厂说明付清;在大庆石化公司成功使用的投标产品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挂账付到货物资金额的90%,留货物资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见分厂说明付清。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项数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阻垢剂 |
企业型号 |
1 |
D |
包括加氢裂化、加氢精制装置用阻垢剂 |
分项报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最高单耗承诺值 |
数量/吨 |
单价/元 |
价格合计/元 |
备注 |
1 |
阻垢剂 |
投标企业型号(必须填写) |
B1 |
投标人计算 |
A1 |
D1 |
加氢裂化 |
2 |
阻垢剂 |
投标企业型号(必须填写) |
B2 |
投标人计算 |
A2 |
D2 |
加氢精制 |
|
合计 |
|
D |
|
备注: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不填写规格型号及数量将废标。投标人根据投标产品相关参数可统一型号。投标数量按照买方加工量和卖方单耗承诺值计算。
考虑不同阻垢剂的单耗不同,本项目评标以投标产品的总价D(元)作为评审依据,计算方法如下:
阻垢剂1:单价:A1;阻垢剂2:单价:A2
120万吨加氢裂化装置阻垢剂单耗承诺值B1(ug/g),按加工量113万吨计;
120万吨加氢精制装置阻垢剂单耗承诺值B2(ug/g),按加工量84万吨计;
分项投标价格D1=(113*B1/100)*A1;D2=(84*B2/100)*A2
投标总价D=D1+D2。
2.3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装置阻垢剂公开招标技术要求》。
2.4产品标准要求:
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要执行技术要求3.1条约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3.1条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3.1条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2.5其他需说明事项
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首次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装置阻垢剂公开招标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须满足: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具备生产制造能力);
3.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提供《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装置阻垢剂公开招标技术要求》中“4、对卖方产品投标技术方案的要求”的相关资料。
3.2使用业绩要求
须提供自2017年以来在国内炼油企业至少3套加氢装置上的成功应用业绩,提供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买方有权利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0-02-14 08:00:00至2020-02-19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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