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全年计划酸性水汽提装置氨精制脱硫剂招标公告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全年计划酸性 水汽提装置氨精制脱硫剂招标方案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0-01-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全年计划酸性水汽提装置氨精制脱硫剂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炼油厂共有两套酸性水汽提装置,设计规模为年处理酸性水量72万吨和年处理酸性水量64万吨,氨精制脱硫剂是酸性水汽提装置用于脱除气氨气中的硫化氢。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物资:脱硫剂(氨精制)数量12吨。
最高限价 :27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库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間及数量交货。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支付
60%货款,性能考核合格后凭炼油厂出具的合格说明支付30%货款,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无问题后见炼油厂确认的《物资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脱硫剂(氨精制) |
投标企业型号(必须填写) |
吨 |
12 |
注:不填写规格型号将废标。
2.3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酸性水汽提装置使用的氨精制脱硫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3.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只须提供标准号;
2.3.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
2.3.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主管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主管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2.4.其他
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首次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庆石化公司酸性水汽提装置使用的氨精制脱硫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投标人必须是【公告-2019-067号】中国石油集团《2019年集团公司炼油催化剂、添加剂定商集中采购》的H2包:脱硫剂内甲级供应商,须提供: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具备生产制造能力);
3.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为准);
3.1.4、提供《大庆石化公司酸性水汽提装置使用的氨精制脱硫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中“4、对卖方产品投标技术方案的要求”的相关资料。
3.2、使用业绩要求
需提供2014年7月1日以来,在国内炼油企业酸性水汽提装置中成功使用的业绩表(包括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提供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业绩证明材料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間、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规格,使用效果等内容。)
买方有权利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間:有效时間 2020-02-17 14:00:00至 2020-02-24 23:59:59 (北京时間)。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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