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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内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供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1-17  浏览次数:15


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内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内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FW2019-02-05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内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供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H0351GC20CF-001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太原市长风商务区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内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配套供电设施。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2+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内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供电工程(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及配套施工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012+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内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供电工程(不分标段)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同时具备1、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四级及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施工部分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因为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8)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承担部分工作及业务对应的人员及法规法规要求的资质、许可。
四、获取时间:2020年1月16日16:00~2020年1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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