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厂焦化2020全年计划增液收剂(抑焦增液剂)招标方案(变更)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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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焦化2020全年计划增液收剂(抑焦增液剂)招标方案(变更)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次数:9


炼油厂焦化2020全年计划增液收剂(抑焦增液剂)招标方案(变更)招标公告

炼油厂焦化2020全年计划 增液收剂(抑焦增液剂) 招标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19-12-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焦化2020全年计划增液收剂)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炼油厂延迟焦化装置以减压渣油、催化油浆为原料,主要产品为干气、液化气、汽油、柴油、轻蜡油、重蜡油和石油焦。抑焦增液剂主要是用来延缓加热炉炉管结焦速度,提高产品液收,从而以确保加热炉的长周期运行。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物资:增液收剂数量39吨。
最高限价 :44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总库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及数量分批交货。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第一次凭卖方
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及炼油厂出具的试用合格说明后挂账付款,其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挂账付款;在大庆石化公司成功使用的投标产品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挂账付款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增液收剂(抑焦增液剂) 投标企业型号(必须填写) 39
备注:  不按填写规格型号将废标。
2.3技术要求:
规格及标准要求见《大庆石化公司延迟焦化装置使用的抑焦增液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要执行技术要求3.1条约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3.1条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3.1条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2.4.其他
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首次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庆石化公司延迟焦化装置使用的抑焦增液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须提供:
1、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具备生产制造能力);
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为准);
1.4、提供《大庆石化公司延迟焦化装置使用的抑焦增液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中“4、对卖方产品投标技术方案的要求”的相关资料。
2、使用业绩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以内,在国内炼油企业延迟焦化装置中成功使用的业绩表(包括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提供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出具的使用报告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使用报告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规格,使用效果等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0-01-07 08:00:00至 2020-01-13 23:59:59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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