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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石化废水VOCs治理-废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次数:12


锦州石化废水VOCs治理-废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锦州石化废水VOCs治理—废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GC-GKZB2020-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石化废水VOCs治理—废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现有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以 锦石化分计字[2019]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现有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锦州石化公司。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一套污水处理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能力40000NM3/h,要求采用催化氧化(CO)技术。包括设计、设备材料及催化剂供货、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开车指导和操作人员培训、配合建设方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尾气治理系统的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指标及现场无异味的要求。报价中包含专利及专有技术费;催化剂费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及标定费;不含地勘和第三方检测费(消防设施验收、防雷检测、无损检测)。
2.3计划工期
中标签订合同后30周内,因乙方原因,每拖延一天罚款1万元。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施工图设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投标人要确保尾气治理系统的性能指标达到建设方规定的指标及现场无异味的要求,同时配合建设方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满足技术文件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标准: 合格 ,否则工程不验收,不结算,赔偿业主延迟接受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对炼油污水VOCs治理废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改造方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合理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如该系统投用后仍出现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有异味、催化剂使用寿命未达三年失效,中标人无条件退赔相关经济损失;中标人对炼油污水VOCs治理废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的安全性负责,出现闪爆等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7 付款条件:有进度款;有质保金,设备质量保证金10%,质量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18个月;工程施工质保金为建安费的3%,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交工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2.7.1设计进度款
设计文件通过业主审查后,甲方支付至设计合同价格的 20%;非标设备详细设计文件通过业主审查后,甲方支付至设计合同价格的 40%;三维设计模型90%通过业主审查后,甲方支付至设计合同价格的70%;全部详细设计文件通过业主审查后,甲方支付至设计合同价格的 80%;竣工图交付后支付至设计合同价格的85%;装置性能考核合格支付至设计合同价格的95%;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后根据审计意见支付尾款。
2.7.2设备进度款
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付到货设备合同价款30%,安装验收合格付相应设备合同价款60%,质量保证金10%,质量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18个月。
2.7.3建安工程进度款
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次最多支付金额为60%,工程形象进度到80%时不再支付进度款;装置性能考核合格支付至建安工程合同价格的90%;交付全部竣工资料并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建安工程合同总价的95%;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后根据审计意见支付尾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具有EPC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和具有专利技术及专有设备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设计单位投标
3.2.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3.2.1.2具有工业管道类别GC2级或GC1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规定的许可资质。
3.2.1.3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类别A2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或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规定的许可资质。
3.2.1.4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2具有GC类别GC2级或GC1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符合《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资质。
3.2.2.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4具有固定式容器类别A2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符合《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规定的许可资格。
3.2.2.5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 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可视为联合体的业绩):
3.3.1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至少1套国内石油化工方面正在运行的污水处理装置尾气催化氧化(CO)系统业绩(处理尾气量20000Nm3/h及以上)。须提供应用成功的、可核实的尾气处理使用业绩证明。包括购置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中国用户)及联系电话,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情况的书面材料(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保密部分可以隐蔽),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3.2 投标人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中至少3套类似废气催化氧化废气处理(CO)装置且能力≥40000Nm3/h并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的“催化氧化”工艺成功在用应用业绩。须提供应用成功的、可核实的尾气处理使用业绩证明。包括购置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中国用户)及联系电话,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情况的书面材料(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保密部分可以隐蔽),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总负责人及设计和施工项目分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3.5 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完整的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注册证书为准)。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6.2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符合3.8.1要求。
3.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9.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9.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9.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9.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9.2设计单位投标
3.9.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9.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9.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10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入场需要前在项目业主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01月 14日至 2020年 01月 19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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