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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烈士纪念馆(第二期)建设工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1-07  浏览次数:27


金华烈士纪念馆(二期)建设工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限额以下)金华烈士纪念馆(二期)建设工程配电工程己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以金发改审批[2019]111号_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
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预算约_ 138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 计人民币69万元)并承诺不
拖欠工程款:工程规模:_新建一座1250KVA箱变、 一座630KVA箱变,已具备开工条件;
2.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工作内容(递见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清单描述,县体
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2.3工程建设地点:环城北路以南、丰亭西路以东北;
2.4计划工期(旧历天): 45日历天(2020年3月10日前须竣工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且.正式
通电);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五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
程: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
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
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
行) ;
3. 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
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或行政处罚)累计2 (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
3. 6开标日前- -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
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 (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 ;
3. 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 -类 “黑名单”内;
3.8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間前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3. 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10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19年9月~2019年11月)及以上的社
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
(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1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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