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利华生物科技及舍弗勒路路灯箱变10KV配电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公告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湘潭经开区利华生物科技及舍弗勒路路灯箱变10KV配电工程项目(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20】001号,委托代理编号:XTGHZB[2020]0001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利华生物科技及舍弗勒路路灯箱变10KV配电工程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20】001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预算 |
整 包 |
湘潭经开区利华生物科技及舍弗勒路路灯箱变10KV配电工程项目 |
630637元整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整包 |
湘潭经开区利华生物科技及舍弗勒路路灯箱变10KV配电工程项目 |
1、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79号令执行。 |
1、工期:本工程施工日历工期为3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送电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2、项目现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3.1主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
3.2工程竣工并达到正常供电条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3.3自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及验收材料之日起,发包人须在一个月内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待全部工程结算终审双方签字确认并竣工资料备案符合要求后一周内付至结算总额的97%;
3.4余款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含)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都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2.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并满足本项目要求,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或者没有注明单位名称的,须提供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全部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递交证明材料时查验);
9、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11、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且内容清晰可辨。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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