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采气厂2020年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第三采气厂2020年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项目
招标编号:ZY20-XA403-FW3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20年由于各天然气处理厂污水系统整体检修,清罐、清池等原因,第三采气厂第一、二、三、四、六天然气处理厂及苏西污水回注站1600吨含油污泥转移处置(内蒙古境内)、第三采气厂第五天然气处理厂200吨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陕西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置。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相应环保部门转移处置审批手续,若未按期办理完成,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选择后序中标候选人签约履行。
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1800吨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ZY20-XA403-FW302-1):第三采气厂第一、二、三、四、六天然气处理厂及苏西污水回注站1600吨含油污泥转移处置(内蒙古境内);
第二标段(ZY20-XA403-FW302-2):第三采气厂第五天然气处理厂200吨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陕西境内)。
本服务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办理跨省(市)转移能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危废转移。同一投标人可报名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先后顺序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前续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本服务项目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项目计价方式为元/吨,最高限价2000元/吨,(含增值税及HSE费用),请各投标人以含税价格报价。
2.2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块。
2.3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0-XA403-FW302”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属地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含废矿物油HW08<071-001-08>类处置项目);
3.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者本单位没有运输资质,需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单位所签订的合同;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2018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5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所投标段1个及以上数量含油污泥转移处置的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
3.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都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须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8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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