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HD-ZDGJ-0000-1-0064-1/3 |
芜湖发电供热管网至洪源包装支管线建设EPC工程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按照规划线路建设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至洪源包装支管线建设EPC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总长度约80米。工程内容包括相关配套完整的供热管线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及辅助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方案和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提供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图纸、项目报检等;设备及材料的技术选型、采购供货;土建工程及安装施工,阀门管道设备安装,保温设备安装等;电气、控制、计量设备的安装,压力管道登记(GC2);管网调试试验及检查、管网系统试运行及消缺、管网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性能考核验收、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对其他管道等的保护、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市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市政设施保护、标示、绿化(施工场地的清理与绿化恢复赔偿)、美化工程及相关工作等;与市政供排水、燃气、通信、电力、军事光缆、沿途企业、河流等专业设计施工配合与协调;沿途占用土地道路菜地及地下设施和地上建构筑物的协调补偿等。
二、工期要求
本工程要求目标总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包含勘探设计时间)内具备向本项目内热用户供汽。
三、合同起止时间
2020.1-2020.12 |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GC2资质;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GC2资质。
若投标人(设计单位)无施工资质,可将施工工作分包给具有上述施工资质的施工分包单位,并随投标文件提供施工分包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施工单位)无设计资质,可将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分包单位,并随投标文件提供设计分包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4.12-2019.12)完成过至少1个且管径为DN250mm及以上同类供热管道的EPC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同标段01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