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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19


宜阳县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宜阳县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宜阳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宜阳县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HNZB[2019]LY135。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43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1包。采购有创呼吸机1台,十二导动态心电图1套,新生儿暖箱2台。
五、支持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或销售的要求。
2、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产品彩页(加盖厂家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天需提交以上资格证明原件。
七、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公司支付。
八、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每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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