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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庭院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1-02  浏览次数:0


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庭院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庭院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EC-A20191010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郑东计财【2013】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庭院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庭院配套工程施工二次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域夏庄街以西、薛夏南街以北区域,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36亩,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栅栏、岗亭、道闸、伸缩门等庭院配套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投资额:约19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上述投标主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提供2018年7月以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2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请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01月08日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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