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部分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年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部分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由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2019】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邯郸市永年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年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部分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洺路、开发路、富强路等9条道路;东西向的菌厂南路、育文街、火炬街等4条道路现状人行道改造,采用新型透水砖铺装,满足海绵城市要求,并同时修建公共收费停车场,铺设通信管道及更换路灯地埋电缆。人行道改造面积约13.2万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邯郸市永年区
2.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6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资料提供完整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2.7预算金额:584000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和施工图图纸设计;
2.9、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使用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提供拟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道路)资格。
3.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6、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
3.7、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被授予合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年2019年12月3 日00时00分至2019年12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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