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020年度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020年度液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与供货期
1.1 招标范围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020年度液氨采购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1.2供货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完成供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1.2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2.5 企业税务登记证;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6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如三证合一直接提供新营业执照);
2.2.7投标申请人若是制造商,必须具有《安全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可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及合作协议书;投标申请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如投标人不具备,可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及合作协议书、还应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2.8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至少两份类似供货合同业绩。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2月2日9:00起至2019年12月6日17:00止,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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