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桩基工程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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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桩基工程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2-02  浏览次数:4


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桩基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桩基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EPC)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桩基工程二标段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计划工期: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3月28日,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主厂房区域:#1~3#主厂房,锅炉,炉后及A排外变压器区域,以化水处理室西侧道路为界。
2.煤系统区域:C206栈桥、细碎室、C207栈桥、煤仓层转运站
3.除灰区域:空压机及运煤综合楼、渣仓、粉仓
4.其他:烟囱、综合管架(除去110kv段管架)、供热管架(主路管架和支路管架)、厂区水工阀门井、厂区管道处理
实际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体范围详见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投标人为江苏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小于8000万元的类似桩基工程或近五年内完成过两项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类似桩基工程,并且完成过沿海或沿江类似桩基工程(提供验收证明或竣工结算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国家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要求项目经理提供本人2019年6-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桩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类似业绩:担任过沿海或沿江桩基工程项目经理)。
3.2.2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桩基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中标标段数不得超过两个。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10:00至2019年12月5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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