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2020年光缆网、移动网维护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2020年光缆网、移动网维护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2020年光缆网、移动网维护业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网络资产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2486.78万元(不含税价)。
1.2服务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2020年本地城域网、移动网、干线维护业务服务,详细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服务项 |
服务内容 |
1 |
本地城域网 |
从局端ODF(MODF)架线路侧至对端二级分光器(从局端OLT设备端至用户二级分光器),或至指定维护段落的分界点所属的架空光缆、直埋光缆、管道光缆、墙壁光缆、杆路及光交、分纤箱、分光器等附属设备日常维护及光路业务开通(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
2 |
移动网 |
基站主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系统、机房、铁塔、电源设备、空调设备、直放站、室内分布信源、动力环境等日常维护(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
3 |
干线 |
从本端干线ODF(MODF)架线路侧至对端干线ODF(MODF)架线路侧之间的光缆(含直埋、架空、管道三种敷设方式)、接头盒、杆路、标石、宣传牌及其它附属设施日常维护、障碍修复(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
1.3框架协议服务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注: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框架+订单形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标人下达订单,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下达的订单受本合同的约束)。
1.4单项工程服务期: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服务期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
1.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本项目按照标段顺序评审,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两个标段的中标人。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号 |
服务区域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不含税价) |
中标人数量 |
1 |
标段一 |
乌鲁木齐城域网中心 |
2566.61 |
1 |
2 |
标段二 |
喀什分局、克州分局 |
1997.62 |
1 |
3 |
标段三 |
阿克苏分局、和田分局 |
1892.83 |
1 |
4 |
标段四 |
乌鲁木齐分局、石河子分局、昌吉分局、吐鲁番分局 |
1641.58 |
1 |
5 |
标段五 |
哈密分局、库尔勒分局 |
1607.38 |
1 |
6 |
标段六 |
伊犁分局、阿勒泰分局 |
1398.7 |
1 |
7 |
标段七 |
奎屯分局、克拉玛依分局、塔城分局、博州分局 |
1382.06 |
1 |
合计金额 |
12486.78 |
|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
①本地城域网:投标报价折扣≤1.00(不含税)。
②移动网:
a.室分站、非自有铁塔站:投标报价折扣≤1.00(不含税)。
b.自有铁塔站:投标报价折扣≤1.00(不含税)。
③干线:投标报价折扣≤1.00(不含税)。
注:①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在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中电信新〔2017〕327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新疆公司维护外包合作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的价格上报统一折扣。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两者项目名称、金额必须完全一致;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注:如在中标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5)在评标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原件信息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同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0投标人不得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责令停业的;
(1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