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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产业集聚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二期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7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峡产业集聚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供配电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门峡产业集聚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供配电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 三示工程(2019)第56号

          三公资建(2019) 381 号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供配电工程,位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原村社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开闭所电气、10KV电缆及箱变及生活电缆等;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4950000.00元;

   5、项目地点:三门峡产业集聚区五原村社区二期施工现场;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及2019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投标人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9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还需提供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9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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