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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电力机车配件第四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7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电力机车配件第四批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电力机车配件第四批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电力机车配件第四批”采购 (11911055)
(二)项目内容:
包件号 包件名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图号 适用 设备 计量 单位 需求 数量 使用单位
1 阀类配件 945000200134 脉冲阀组件 Ⅰ86339   HXD3 8 郑州、洛阳机务段
1 阀类配件 945300250011 减压阀 Ⅱ 56906/055   HXD3C 16 郑州、洛阳机务段
1 阀类配件 940200190076 压力显示器 Ⅱ 193867A   HXD1B 10 郑州、洛阳机务段
1 阀类配件 945300190102 压力测试接头 K1-ES 01.08 Ⅱ46182   HXD1B 10 郑州、洛阳机务段
2 HXD1B暖风机 940200270157 后墙暖风机 BSJCR-2A2B 832222400000/832222500000 HXD1B 4 郑州机务段
2 HXD1B暖风机 940100190209 侧墙暖风机 800069120350   HXD1B 2 郑州机务段
3 过滤器 940000250028 过滤器 3C-G3 8U7X00080000 HXD3C 8 洛阳机务段
4 电磁阀 945300200015 弹停电磁阀 H23D2-L7-B   HXD3 30 洛阳机务段
注:
1.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未在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应及时注册。
2.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各标段注明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单位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 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4.中标供应商根据采供所核发订单要求供货,并于接受采购订单7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5.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集团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单位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合格证、技术检验资料、装箱单等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四) 质量保证及售后、验收
1.产品质保期:自产品上车使用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2.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接到站段反映信息时,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回应,48小时内到达所在地进行处理。
3.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验,对验收、抽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4.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验收目录范围内的投标物资交货时须附有铁路验收机构开具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包件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相关整机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4.包件2、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或和投标产品相关的整机产品与主机厂配套的资质或技术协议或供货合同或合格供方证书。
5.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6.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7.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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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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