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GW2019-SH291-轻型货车采购招标公告
受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轻型货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轻型货车采购
项目编号:GW2019-SH291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轻型货车采购,轻型货车(栏板式)5辆、轻型货车(厢式)1辆。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条款号1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8:48 至 2019年12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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