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新能源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召县新能源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南召县公共汽车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召县新能源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NZZ191111131147
2.3采购内容:采购8米纯电动公交车75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2925万元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车完毕(含车辆挂牌时间)。
2.6质量要求: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质保期:整车1年,电池、电机电控8年或40万公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所投车型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通过国家3C认证;
3.4投标人所投的车辆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新能源节能环保政策、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同时保证拟投标车型投入使用后能顺利运营并办理相关手续;
3.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3.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09:00分至2019年12月 3日下午18: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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