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自购物资(电力材料、水泥电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自购物资(电力材料、水泥电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MTJXDQH-WZ-2019-011-0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总承包指挥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水泥电杆、电力材料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8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18〕185号);
1.2.9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位于习水县境内新寨村、柑子坪村;新寨片区地处黔北赤水河、桐梓河交汇河畔,位于川南古蔺县东部,习水县南部。本项目为包含新建84栋制酒厂房,62栋陶坛酒库、8栋制曲厂房、4组不锈钢罐群及其配套设施,维护、改造9栋制酒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厂区内的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酒库等建筑物数量众多,工程建设规模大。厂区的配套设施包括生活办公楼、道路、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电力照明等,总建筑面积约125.23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电力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0万以上。
3.1.3财务能力要求: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7-2018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2年内(2017-2018年(要求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17-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罪犯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2017-2018)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2水泥电杆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生产能力年产值500万元以上。
3.2.3 财务能力要求: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7-2018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具有近2年(2017-2018年(要求每年均有))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2.5供货业绩要求:近2年内(2017-2018年(要求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17-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罪犯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2017-2018)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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