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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公安局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二、四、五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04  浏览次数:0


耿马县公安局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二、四、五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耿马县公安局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二、四、五标段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耿马县公安局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二、四、五标段二次;

 
1.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总预算61.6699万元。

 
最高限价为:一标段8.55万元。二标段39.0579万元。四标段3.2万元。五标段10.862万元。

 
1.3 采购范围:耿马县公安局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二、四、五标段二次,具体详见附表采购需求。

 
1.4供货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内。

 
1.5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将全部产品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6供货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1.7标段划分:共分为4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3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4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应具备开具正规普通发票的能力,不接受代开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9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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