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打假机动队执法设备及办公所需电器采购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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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打假机动队执法设备及办公所需电器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2


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打假机动队执法设备及办公所需电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打假机动队执法设备及办公所需电器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打假机动队执法设备及办公所需电器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HNYA-2019-73;
2.3该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2.3.1一标段: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打假机动队执法设备
(1)采购内容:无人机2台,执法记录仪10部,移动单兵设备10台,照相机2台,打印机2台;
(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2.3.2二标段: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打假机动队后勤设备
(1)采购内容:1.5匹空调29台,3匹空调7台,热水器6台,健身器材6套,净水设备2台;
(2)供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2.3.3三标段: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打假机动队后厨设备
(1)采购内容:电蒸车、烟机、燃气灶、橱柜4套,餐桌椅8套,消毒柜、食品留样柜2套;
(2)供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9年07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9年07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格式详见附件1);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报名时和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3.6一标段需提供成熟度等级在三级(含)以上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期限
2019年1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7日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間,下同),携带证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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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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