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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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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天河街道庄泉商贸城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1


龙湾区天河街道庄泉商贸城设计招标公告

龙湾区天河街道庄泉商贸城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湾区天河街道庄泉商贸城设计已由 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庄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庄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庄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为4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4669.8平方米,建筑密度50%,容积率1.5, 绿地率25%。总建筑面积约8500平米,计入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包括用房、配电、信机房、消防室兼监控室,另地下建筑15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以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项目主要设计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弱电、消防、海绵城市建设、围墙、室外景观附属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燃气、变配电、基坑支护除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至少各配备一名,且提供社保在职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同时具有高级职称 。
3.4其他要求: 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2019年10月30日上午08:30分起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17:30分前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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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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