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丽水工业园(飞地)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丽水工业园(飞地)一期总承包(EPC),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新润元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019-330292-47-03-804500,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宁波市杭州湾新区产业集聚区的中北部,东侧为启源路,南侧为玉海东路,西侧为城市用地,北侧为瓷洲路。
2、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666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5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7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4亿元。
3、建设进度要求:建设期总工期 690日历天 ((1)设计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方案深化,方案设计经发包人确认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成果经发包人确认之日起6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报批稿。(2)开始施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进场搭设临时施工围墙及临时设施,并开始打试验桩。)
建设期总工期 69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期在内。
4、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5、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确保“甬江杯”,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奖。
6、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7、招标范围:
7.1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7.1.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土建、装修(包含软装)、安装(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电梯等)、室外附属工程(泛光照明及安防、市政给排水、道路铺装、景观绿化、自来水等)、BIM设计(应用于1#、2#楼设计阶段:建模、虚拟航拍和漫游动画展示、面积统计和工程量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等)、中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地质勘察等全部设计内容]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不包括燃气、华数、通讯、电力的相关设计。
7.1.2、施工:包括土建、装修(包含软装)、安装(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电梯等)、室外附属工程(泛光照明及安防、市政给排水等、道路铺装、景观绿化、自来水等)、五通一平(含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7.1.3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燃气、华数、通讯、电力、自来水等专业单位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承包人无条件协助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其涉及的相关服务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7.1.4、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最终移交招标人。
7.1.5、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7.1.6、总承包管理服务: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管理及协调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②资质,或具备下述资质的联合体:
①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份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2主设计师资格要求: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份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且无在建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份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注: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主设计师不得兼任。
3.2.4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最低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联合体中仅允许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总负责人、主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负责人、主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
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负责人、主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7 2016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总负责人、主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的。
3.8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其相关信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统筹管理企业)或杭州湾新区(未纳入统筹管理企业)审核通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6日(含)前。
4.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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