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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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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第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2


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公告

湘潭县环境保护局的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100331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100331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批) 预算(元)
整 包 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1 35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内容 合同条款
整 包 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1.监理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
2.监理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3. 监理范围: 详见图纸清单
1.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与工程建设周期同步)至项目审计结束。
2.该项目实行总包干价(招标范围外不予调整,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报价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完成工程量的100%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2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总监资格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相应监理人员执(从)业证书。
2.3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2.4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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