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武汉轻工大学化环学院教学设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26732号文的要求,受武汉轻工大学的委托,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武汉轻工大学化环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HBZZ-20190307-H190307
二、项目名称: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武汉轻工大学化环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1包:化环学院教学设备采购1(采购预算187.8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1 |
流动过程综合实验装置 |
6 |
2 |
化工传热综合实验装置 |
4 |
3 |
恒压过滤常数测定实验装置(板框过滤) |
4 |
4 |
连续精馏实验装置 |
6 |
5 |
二氧化碳吸收与解吸实验装置 |
6 |
第2包:化环学院教学设备采购2(采购预算20.2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1 |
大学化学实验室通风改造 |
6 |
第3包:化环学院教学设备采购3(采购预算14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1 |
箱式电阻炉 |
2 |
2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3 |
真空干燥箱(配套国产真空泵 ) |
2 |
4 |
高温磁力搅拌器 |
8 |
5 |
显微熔点仪 |
2 |
6 |
超声波清洗器 |
8 |
四、采购总预算:人民币222万元整(其中第1包预算187.8万元,第2包预算20.2万元,第3包预算14万元;各包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包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八、招标文件获取
2019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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