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31日
湘潭县环境保护局的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100330号,委托代理编号:LYZC-19102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100330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批) |
预算(元) |
整 包 |
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 |
1 |
30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及服务内容 |
合同条款 |
整 包 |
湘潭县牛头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地修复二期环境监理服务采购 |
1.监理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
2.监理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3. 监理范围:详见图纸清单 |
1.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与工程建设周期同步)至项目审计结束。
2.该项目实行总包干价(招标范围外不予调整,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报价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完成工程量的100%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建设工程项目环保监理)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清晰可辨。
7、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8、请各供应商及时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绑定。谈判(投标、磋商或询价)邀请发出后,请各资格审查入围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如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成功,后果自负,所有递交的资料必须年审合格并清晰。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1 月 5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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