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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崇明区平安城市主设备工程采购视频存储设备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0-31  浏览次数:5


2019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崇明区平安城市主设备工程采购视频存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9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崇明区平安城市主设备工程采购视频存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崇明区平安城市主设备工程采购视频存储设备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TZB2019099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对崇明公安12个派出所原有的1520路标清监控系统改建为智能高清监控系统。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NVR(含4T硬盘) 40台(4T硬盘共1751块)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30.4万元(不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万元(含)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制造商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也应不低于6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及制造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和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7月1日至今成立的公司,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2.1.5.1若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函(若本项目出具的行业授权与制造商原有效行业授权冲突,需要制造商出具法人代表签字说明的澄清或废止说明文件)。
(2)投标人需出具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的说明文件。
(3)制造商需提供对代理商投标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2.1.5.2若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需针对投标产品采用长期分销模式委托代理商进行销售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函(若本项目出具的行业授权与制造商原有效行业授权冲突,需要制造商出具法人代表签字说明的澄清或废止说明文件)。
(2)投标人需出具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的说明文件。
(3)制造商出具使用对投标产品采用长期分销模式委托代理销售的说明文件。
(4)制造商需提供对代理商投标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网络视频录像机。
2.1.8 NVR设备服务器应符合GB/T28181-2016联网检测标准,并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2.1.9 NVR设备应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投标人(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NVR设备(网络视频录像机)】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累计金额须达到1200万元。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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