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路无线电监测系统:A分标车载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4套、B分标四类无线电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908270119)批准,现对广西铁路无线电监测系统:A分标车载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4套、B分标四类无线电监测系统(铁路)2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铁路无线电监测系统:A分标车载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4套、B分标四类无线电监测系统(铁路)2套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G1-27033-JGJD(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西铁路无线电监测系统:A分标车载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4套、B分标四类无线电监测系统(铁路)2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1140万元,B分标90万元(分别为最高限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A分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分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1月5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至12时,15时00分至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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