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2019年第十一批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2019年第十一批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批次项目采购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授权采购条件,现对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2019年第十一批授权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委托,采用公开竞争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2019年第十一批授权采购的施工或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批次采购项目一览表
详见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个人,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人员及相应技术力量。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有效年检记录(如有)。
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提供承诺。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被相关单位或管理部门书面处罚的;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在国内采购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4).企业信誉:
①应答人应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按照采购文件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要求对应答人、应答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作出承诺。
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应提供查询的,包含“黑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打印结果)。
③未进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外来施工单位黑名单
3.2各项目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见“需求一览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1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应答人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