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煤场汽车煤接卸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20/17-QT-4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2020年煤场汽车煤接卸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20/17-QT-4901 |
2020年煤场汽车煤接卸外委 |
煤场汽车来煤接卸工作,负责汽车来煤的接卸管理、煤场接卸场地的初步平整, |
1500 |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年煤场汽车煤接卸外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营业执照具备“装卸”营业范围,同时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3.业绩要求:截止投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具有1项300MW及以上机组煤场作业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5至2017年度(或截至开标日前最近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0-30 09:20到2019-11-04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0-30 09:20到2019-11-04 12: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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