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实验大楼项目招标公告
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实验大楼建设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实验大楼建设施工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 湘发改社会【2018】5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央专项资金和学校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湘潭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实验大楼建设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大学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949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8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650平方米,总投资约9870万元。
2.4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5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实验大楼项目的土石方、桩基及支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暖通工程(除空调主机以外)、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建设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R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5.2投标保证交纳方式:R保函或银行转账;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5.3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4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5.6投标保证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 2019年10月25日~2019 年10月30日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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