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受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的委托,对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910-804056-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货物数量 |
采购清单 |
最高限价(元) |
1 |
韶关市区道路机动车污染防治遥感监控系统(Ⅱ期)项目建设 |
3套遥感监测及黑烟抓拍系统和3年运营服务 |
详见“(三)4采购清单” |
5,100,000.00 |
注:(1)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3)投标报价应为整个项目的合同总价包干(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验收的一切费用(即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责表、损益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责表、损益表)复印件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帐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七、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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