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东方广场站-东枢纽站区间、东枢纽站主体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客服热线:010-6880 9590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东方广场站-东枢纽站区间、东枢纽站主体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0-29  浏览次数:0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东方广场站-东枢纽站区间、东枢纽站主体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AFJL-DL-201914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东方广场站-东枢纽站区间、东枢纽站主体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东方广场站-东枢纽站区间、东枢纽站主体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东方广场站-东枢纽站区间、东枢纽站主体工程),线路起自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东方广场站,终点为东枢纽站。沿东吉林大路敷设,正线全长1.58km,包含东方广场站-东枢纽站区间及东枢纽站, 东枢纽站为车站。
2.4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第三方测量包括:(1)地面控制网(GPS控制网、精密导线、Ⅱ等水准)的检测及维护;(2)地面施工加密控制点(平面和高程)的测量检测;(3)施工围护结构控制点(包括围护桩、墙)、主体结构控制点、中线控制点、轴线控制点、洞门中心等的测量检测;(4)联系测量检测及地下控制点(平面和高程)的测量检测及重要的线路中线点检测;(5)地下施工控制点检测,矿山法掘进隧道施工过程中初衬、二衬断面抽测,盾构掘进过程中的断面抽测;(6)贯通测量、线路中线调整测量、结构断面测量、限界测量、铺轨CPⅢ测量控制网测量检测(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检测);(7)交桩工作;(8)对参与各单位的测量管理服务;(9)工后线路变形监测;(10)业主根据工程需要而要求的其它测量工作。
第三方监测包括:负责本标段全部工程施工过程中本体(包括附属结构、出入口、风井等)和周边工程环境(建(构)筑物、管线、道路、地表等)的第三方监测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试运营结束。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包含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和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方(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4年至今)具有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或测量检测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14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或测量检测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至2018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联合体协议。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8]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本项目需在全国招标信息网注册后才能进入投标流程,会员请点击这里 [登录]    如你还不是会员请 [注册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