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湖景名苑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第二次接线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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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湖景名苑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第二次接线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0-29  浏览次数:0


点军湖景名苑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次接线工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点军湖景名苑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次接线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4]512号文批准建设。受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点军街道办事处范家湖村
 2、招标范围:点军湖景名苑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二次接线的电缆及桥架。(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印有二维码);
3、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 ,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的信用总分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总分计为 80 分。”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一体化平台”(以下 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 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 企业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在‘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0、投标人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 )曝光;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間为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9日09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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