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医疗中心10/0.4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远安县医疗中心10/0.4kV配电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15]1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融资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GJS0210-201901-01
2.2建设规模: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按照2进5出的规模建设,内设直流系统1套,所用电1台。安装变压器SCB11-1250kVA3台(利旧1台),SCB11-1600kVA2台,低压进线柜5面,低压无功补偿柜10面,低压有源滤波柜4面,低压馈线柜41面,低压联络柜2面,10kV室外高压计量箱2台。安装ZBW-800kVA欧式箱变1台、安装氧化锌避雷器2组、真空开关1台、真空开关支架1套,安装隔离开关1组、隔离开关支架1套。组立Φ190*15m法兰组装电杆2基、制作安装拉线2套,架设JKLYJ-10-150架空绝缘线15米;敷设ZR-YJV22-10kV-3*50高压铜芯电缆115米、制作安装高压电缆头2套。外线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电缆ZC-YJV22-8.7/15kV-3*300-0.75km;新增2C4V环网箱1台;新增户内冷缩式电缆终端头1套,冷缩式中間电缆头1套。
2.3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配电工程的施工、协调、通电验收、移交等所有工作,含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配电房标准化施工(含按电力部门要求配置的工器具、标识标牌),施工变压器转正式用电等涉及的全部工作;依据总体供电方案和配电房布局对原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供配电系统进行优化设计。
2.5工期控制目标:60日历天。(具备施工条件后从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算起)
2.6质量控制目标: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肆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项目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的信用总分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2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3.13根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公示”的文件,对检查结论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間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間为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7日上午10时00分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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