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塞钢高炉配套鼓风机汽拖改电拖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河钢塞钢高炉配套鼓风机汽拖改电拖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钢塞尔维亚有限公司建设的河钢塞钢高炉配套鼓风机汽拖改电拖EPC总承包工程,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钢塞尔维亚公司拥有一座烧结厂,两座炼铁高炉(设计产能共210万吨/年),一座产能220万吨/年板坯转炉炼钢车間,一座产能220万吨/年热轧带钢轧机和一座产能160万吨/年冷轧机。
河钢塞钢现有1088 m³和1617m³两座高炉,由汽拖离心风机为其供风。为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现将原汽拖离心风机改为电拖离心风机,新建一座电动鼓风机站为两座高炉供风。拟对电动鼓风机站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成套与采购、土建、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培训与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总承包工程。
2.2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范围为:新建1座鼓风机站,内设2套电动鼓风机组,并预留1套机组位置;新建鼓风机配套水泵站1座;新建35kV变电站1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工期:
从甲方书面下达开工令起,电动鼓风机站8个月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需具有中国境外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3.5投标人须满足中国和项目所在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应满足3.1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核验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5)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2报名时間及地点: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間,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3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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