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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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27  浏览次数:4


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工程已经        青州市水利局以“        青水字[2019]3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青州市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局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监理标, 施工标, 检测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青州市平原区,包括弥河镇、黄楼街道、何官镇、东夏镇、益都街道、开发区、高柳镇。本次工程共涉及河道及排沟21条,其中,市级骨干河道共6条,分别为王钦河、裙带河、龙泉河、西裙带河、中裙带河、东裙带河;镇级河道5条,分别为前温凉河、安阳河、丰收河、七里河、辛庄沟;另外,还有苑东路排沟、青年路排沟等10处末级排水沟。本工程清淤清障河道长度共计约117km(包含新建箱涵、管涵长度),拆除重建、新建或维修生产桥104座,新建、改建箱涵或管涵229座等。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土方挖方约132万m3,混凝土6.23万m3,钢筋0.66万t。。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0.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工程施工1标: 施工1标
标段内容:
   对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工程(包括弥河镇、黄楼街道、何官镇、东夏镇)批复的内容进行施工和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1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工程施工2标: 施工2标
标段内容:
   对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工程(包括益都街道、开发区、高柳镇)批复的内容进行施工和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1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质量检测标: 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工程施工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质量检测标: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3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3施工标:潜在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于2019-10-08 09:00:00~2019-10-12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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