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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27  浏览次数:7


2019年度东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2019年度东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到位,总控制价为:4205.76万元
一标段:960.76万元;二标段:840.7万元;
三标段:714万元;四标段:594.2万元;
五标段:487万元;六标段:368.9万元;
七标段:240.2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一标段:东平县东平街道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东平县州城街道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东平县接山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片区一
四标段:东平县沙河站镇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片区二
五标段:东平县接山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片区二
六标段:东平县沙河站镇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片区一
七标段:东平县大羊镇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项目说明、要求:符合相关工程要求。
5、工期:180日历天。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鲁水规字〔2017〕4 号的相关规定;
6.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预付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承包人必须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若不能提供银行保函的,待工程进度超过工程量的30%时,拨付不超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又不及时修复的,质保金转为维修金处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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