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丈子头收费站等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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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丈子头收费站等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14


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丈子头收费站等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丈子头收费站等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实施地: 太原市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立项文号: [2019]16 招标方案核准号:  
开标时间: 2019-10-18 标书发售时间: 2019-09-24至2019-09-30
备注:      
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丈子头收费站等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FW2019-07-1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丈子头收费站等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245001),已由中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高速公路分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19]1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00%,招标人为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丈子头收费站等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丈子头收费站等锅炉:   丈子头收费站等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丈子头收费站等锅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并在人员组成、信誉方面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1)资质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担1项锅炉运行服务业绩。
3.2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9-09-24 15:00:00至 2019-09-30 15:00:00(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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