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南岸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供热工程二标段竞争性磋商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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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南岸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供热工程二标段竞争性磋商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1


陇县南岸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供热工程二标段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受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南岸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供热工程二标段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南岸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供热工程二标段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二、采购项目编号:ZJDZ2019021-1CG
三、采购人名称:    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四、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陇县南岸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供热工程二标段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1个
项目概况: 购置安装冷凝模块热水锅炉,额定热量1400KW,1台,350KW,1台及配套设施(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冬季取暖。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主体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3、资质条件:生产厂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以上资质; 经销商: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查截图); 5、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25 09:00:00至2019-09-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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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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