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计2018环保资本性08环保监测仪器完善二大气质量移动监测仪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计2018环保资本性08环保监测仪器完善二大气质量移动监测仪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WZ20190923-3719-12723-B1
2.项目内容:长岭分公司空气质量移动监测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环境大气移动监测系统NH3、H2S、TSP、 苯系物、气象五参数、非甲烷总烃 质谱仪系统、数据传输、自动分析、连续检测、现场标准站房 1.00 套 包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仪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1月18日、长岭分公司供应处18#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报价技术文件必需满足订货资料要求,不得有缺、漏、错项, 否则按不满足技术要求处理。卖方应按照请购单及数据表或订货资料中的技术要求,详细报出移动式自动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各项技术规格,否则报价无效;如果最终报价技术文件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原则上以对买方有利的条款、技术规格及数字为准。 2.如未对本订货资料提出偏差,将视为供货商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种要求;若有偏差(无论多少),供货商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关键技术指标偏差超过三项,按废标处理。 3.供货商提供的移动式自动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中H2S/SO2、NH3/NOx、非甲烷总烃、苯系物(BTEX)、TSP必须为原装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地证明,且必须符合询购文件中国标分析方法及测量精度。 4.供货商提供的移动式自动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必须配备车内上下挪移设施,系统必须模块化设计,集成为一体的封闭监测系统、满足IP65防护等级;系统必须具有移动通讯功能。 5.生成商或授权代理商。 6.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外购原材料分供应商也需要完成法人信用认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9月13日8:00时至2019年9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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