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碧桂园与艄公公园之间实地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采购招标公告
受利川市市政园林局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拟对利川市碧桂园与艄公公园之间实地绿化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利川市碧桂园与艄公公园之间实地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WHHF—ESZB—19020
三、招标内容:土石方开挖、混凝土及砖石结构拆除、绿化工程树池外围砌筑工程等。总投资规模约43.9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地点为:利川市。计划工期:10日历天。
四、项目预算:总预算约43.94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曾担任过园林绿化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此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8、①供应商必须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承诺函原件;
9、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执行押证上岗制度;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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