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19-380恒诺醇基燃料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9-380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 9 月 17 日组织恒诺房建生活段醇基燃料招标采购。
1 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标段 |
序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一 |
1 |
醇基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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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 |
吨 |
呼和浩特市锅炉房 |
|
注:表中型号只表示相当于此型号的技术、性能参数,不代表指定任何生产厂家。
2 主要事项:
2.1 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2.1.1. 外观检测:醇基液体燃料应为透明液体(淡黄色),无浑浊、无分层现象,目视无可见杂质,无恶臭等刺激性气味。
2.1.2.主要技术参数
A、醇含量,% ≥ 70
B、密度(20°C),g/cm3 ≤ 0.83
C、机械杂质,% ≤ 0.02
D、凝点,°C < -30
E、引燃温度,°C > 200
F、PH值 6-8
G、50%馏出温度,°C < 80
H、总硫含量,% < 0.010
I、低热值,KJ/kg > 29300
J、稳定性(-20°C) 不分层
K、甲醛实验 品红不成蓝色
L、闪点 (°C) > 45注明:①醇基液体燃料中所加烃类中芳烃含量<40%。
②醇基液体燃料中不允许添加任何无机盐、卤代烃和硝基化合物;醇基液体燃料燃烧后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结焦、腐蚀、沉积现象。
2.2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
2.2.1.使用方对入库的每批次醇基燃料数量到用方指定地点进行过磅检测,过磅检测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过磅数量不符的,由投标方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使用方每月对燃料热值进行两次抽检,双方共同取样,共同存样,用方单独检测并负责自检费用,供方可以自行复检。对于抽检热值低于标准(GB16663-1996)5%以下情况扣减总值(上次至本次抽检期间供货的货款总值,本条下同此)的10%;低于标准5%~10%时扣减总值的20%;低于标准10%~15%时扣减总值的30%;低于标准15%~20%时扣减总值的40%;低于标准20%以上时扣减全部总值。
2.2.2.使用单位对投标方提供的醇基燃料有权随机进行批次抽查检验,检验地点(省部级检测部门)由使用方指定,发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检测结果不符合国标的,使用方有权拒收,更换供货单位;并由投标方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2.2.3.投标方须在呼和浩特设立服务站,建立配送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供应事宜,具备1小时达到现场的响应能力。投标方负责运输、卸到储油池。
2.2.4.投标方须在焚火期结束后一周内免费对输油泵、储油箱(罐)、输油管路等相应设备进行清洗清空以及相应的保养维护;投标方对操作人员就醇基燃料的安全使用维护进行培训。
2.3 交货日期、履约期要求:合同约定。履约期一年。
2.4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2.6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报价应为不含税价。
2.7其他:
2.7.1.投标方必须用新U盘提供电子报价一份(与纸质内容相同,如有不同以纸质标书为准)。U盘评标结束后返还给投标方。
2.7.2.中标人需登录95306网站进行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方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其以上醇基燃料生产厂及代理商,应拥有醇基燃料合法经营权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省部级及其以上部门),近三年内使用投标方所供醇基燃料的锅炉的检测报告,以上均需携带原件备查,未携带视为无效投标。
3.5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 时间、地点安排:
4.1 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 9 月 16日 17 时 00 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 年 9 月17日8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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