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问安镇金泉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友谊大道北延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问安镇金泉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友谊大道北延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文【2018】217号文批准建设。枝江市问安镇人民政府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承包人,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道路路基土方工程、路面硬化;排水管敷设安装。道路全长1803.7米,Φ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3612米。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部分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枝江市问安镇。
4、工期:6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且在有效期内,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b)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质检员1名、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和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及最新一期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枝江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考核评分电子档中信用分值,以最高分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6日12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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