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道路隔离宣传栏采购项目谈判招标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道路隔离宣传栏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0日
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宣传部的株洲市荷塘区道路隔离宣传栏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19】000070号、委托代理编号:HNPJ-ZZ-266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道路隔离宣传栏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19】000070号
3、采购计划编号:HNPJ-ZZ-2661
4、项目负责人:肖琴
5、联系电话:0731-28522277
6、采购预算:400000元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 |
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
/ |
株洲市荷塘区道路隔离宣传栏采购项目 |
200套 |
400000元 |
10100元 |
8、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株洲市荷塘区道路隔离宣传栏采购项目 |
尺寸:300*85*6厘米
数量:200套
制作要求:按株洲市道路护栏和交通F杆视觉升级方案要求制作。 |
工期要求:20天(含休息日)
后期维护要求:含一年内维护、更换内容、保持整洁 |
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95%的项目款,剩余5%款项作为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剩余款项。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5)。
7、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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