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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GN-QF2019035: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迎新管理及离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3


YNGN-QF2019035: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迎新管理及离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迎新管理及离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GN-QF2019035)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受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迎新管理及离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迎新管理及离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YNGN-QF2019035


2.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已落实;


2.4本项目预算金额:A标段30万元;B标段15万元;


2.5采购内容为:
标段

 
编号

 
是否接收进口产品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A标段

 
A001
 


 
迎新管理及离校管理系统建设

 
1
 


 


 
B标段

 
B001
 


 
服务器

 
2
 


 


 

注:本项目为学院迎新管理及离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供应商应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7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


2.8建设地点: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根据签订合同要求组织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良商业信誉行为的记录进行说明和承诺;

 
3.2.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任意连续3个月列如:2019年1月、2月、3月,3个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任意连续3个月列如:2019年1月、2月、3月,3个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8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投标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投标供应商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投标供应商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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