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石化公司社区供暖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更换工程(室外型低氮燃气真空热水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燕山石化公司社区供暖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更换工程(室外型低氮燃气真空热水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1726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房山区房山
一、招标条件
本 燕山石化公司社区供暖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更换工程(室外型低氮燃气真空热水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17267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主要采购4台室外型低氮燃气真空热水锅炉(2台Q=2800KW,2台Q=2100KW)。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标段。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室外型低氮燃气真空热水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锅炉及相关辅机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验收(包括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锅炉销售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含)以上资质;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09月05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处于“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3.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3.5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6投标人在北京市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如投标人非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需提供该公司在北京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3.7投标人应遵守与本次投标及锅炉设备有关的一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标准、法令和条例;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 2019-09-06 09:00:00 至 2019-09-11 16: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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