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三所学校用水管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三所学校用水管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三所学校用水管道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三所学校用水管道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M-0000469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三所学校用水管道改造项目
2、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北京市昌平区巩华中心小学改造内容为室外道路工程、给水管道工程、装修工程;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中心小学改造内容为室内装修工程、消防拆除及安装工程;北京市昌平区下庄学校改造内容为坡道新做工程、馒头砖改为大理石地面工程、给水管道工程、室外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巩华中心小学、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中心小学、北京市昌平区下庄学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质和能力要求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企业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4、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中央及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住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且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6、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8、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361260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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