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HD-ZDGJ-0000-1-0045-1/11 |
商丘热电脱硫、脱硝CEMS设备检修维护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负责#1、#2机组脱硫四套、脱硝八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含NOX、SO2、烟尘、氧量、温度、压力、流量、湿度、氨逃逸测量设备从采样探头到连接管线至系统后台的整套设备)运维、消缺及事故抢修及大、小修工作,提供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控数据并稳定上传至环保局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工期要求
驻厂维护,满足招标方的工期要求。
三、合同起止时间
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1.投标人近5年内(以在2014.8-2019.8之间合同业绩为准)应具有至少一个3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脱硫烟气在线监测(CEMS)设备维修维护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8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且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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